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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外来工办城市暂住证 索赔可与城市居民同待遇

闽南日报  2012-08-29 08:59

[摘要] “我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之前都有办理城市暂住证,最近这两年忘记办理,结果工伤赔付少了一万多元。”8月28日,读者叶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我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之前都有办理城市暂住证,最近这两年忘记办理,结果工伤赔付少了一万多元。”8月28日,读者叶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1年9月25日,叶女士受龙文区某木材加工厂老板王某的雇请,到厂里进行木材卸载,但在卸载木材的过程中,她不慎从装木材的车上跌下受伤,随后被送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医院治疗,住院29天花费医疗费51406.79元,连同各项损失共计192641.8元。之后,叶女士向龙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她与木材加工厂的老板王某系雇佣关系,她是在从事雇佣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王某应该对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龙文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最终裁定,叶女士是一名长期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对装卸工作并不熟悉,上车装卸前自己也没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所以事故发生后叶女士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木材加工厂老板王某和叶女士存在劳动雇佣关系,需赔付叶女士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66296.5元;此外,叶女士所提出的赔付金额过高,因为她在2009年之后就没有在芗城区居住,只是到事故发生后才办暂住证,平时居住地点还是在农村,故应按照农村标准计算为7426.8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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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此咨询了仁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伟华。他表示,目前外来务工者普遍法律法规意识存在缺失,让他们成为权益最易受到侵犯的弱势群体。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是,一些农村打工者因为没有办暂住证,遭遇事故后赔付少了一半。根据法律规定,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并乘以伤残系数。“要想与城市居民相同待遇,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长期在城市打工。”林律师还告诉记者,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和经过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便是主要证据。“现在有些农民工不愿意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租房合同因怕交纳登记费也不愿意登记备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工受伤等情况,因无法证明自己长期在城市打工的事实,也就没有办法按城市居民的标准得到合理赔偿。”

最后,林律师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平时请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城市私有房屋出租规定,一旦自己发生人身损害,能够拿出书面证据证明其长期生活在城市,在索赔时就可以与城市居民相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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