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挂出公告(详见本报6月2日第7版),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17P03和2017P09两幅市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4月份举行的土地拍卖一样,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仍将采取“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拍卖活动将于6月22日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进行。
昨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挂出公告(详见本报6月2日第7版),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17P03和2017P09两幅市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4月份举行的土地拍卖一样,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仍将采取“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拍卖活动将于6月22日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进行。
本次公开出让的2017P03地块,位于龙文区九十九湾西侧、新浦东路北侧(闽南水乡01地块)。地块出让面积为40732平方米,起始价72000万元。2017P09地块则位于芗城区瑞京路以北,惠民路以东(瑞京路以北01地块),地块出让面积为44201平方米,起始价90000万元。两幅地块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及住宿餐饮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仍将采取“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当土地竞买报价达到政府设定的土地合理价格上限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现场转入竞配送无偿提供给政府的居住用房建筑面积,每次竞报配送居住用房建筑面积按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整数倍,竞报配送居住用房建筑面积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价款即为政府设定的上限价格;市政府有权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对本次出让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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