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精神和《教育卫生局关于印发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漳招管教字〔2019〕45号),特制定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片区
石坑社区、太武路以西的凌波社区内的户籍儿童、员工子女、中小企业高管子女、随迁子女等。
三、招生计划
招收4个班学生,共180名。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政策条件的所有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适龄儿童须未曾在其他地区取得小学学籍。不足龄的儿童不得报名;超龄但从未入学的儿童须提供应入学当年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材料。
(二)招生对象类别
1.本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此类适龄儿童须满足“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一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一致(即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其实际住所)。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户籍不在开发区,父(母)在管委会内设机构、双管单位、有限公司总部(包括直属、控股企业、参资40%及以上的企业)、口岸联检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开发区公办学校、医院等单位,且社保缴纳一年以上正式员工的适龄子女(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员工不受社保缴交年限限制)(以下简称“员工子女”)。
此类适龄儿童父(母)如在开发区购买商品住宅,根据所购房屋地址选择我校就读;如未在开发区购买商品住宅,根据其单位地址选择我校就读。
3.符合《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漳招管办字〔2016〕28号)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中小企业高管子女,符合《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芯云谷”泛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园发展办法(修订)》的通知》(漳招管字〔2018〕141号)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才的子女(简称“信息产业园人才子女”)。
非开发区户籍的中小企业高管子女、信息产业园人才子女,按照企业所在地址确定就学片区。
4.非开发区常住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按照《漳州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办法(试行)》(简称“积分入学办法”,详见附件)执行。外来务工人员需符合近一年在开发区暂住和参加漳州社保(或纳税)等基本条件,其子女方可参加积分入学(近一年是指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
我校在招收符合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员工子女、中小企业高管子女和信息产业园人才子女后,向社会公布空余学位,按照积分排序由高到低招收随迁子女。
我校招收的随迁子女仅限于上面规定的区域内。如遇我校按积分排序接收本片区内随迁子女满额后,余下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家长自愿的情况下,由教育局按积分顺序在本区内调配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小学。
五、招生办法
(一)我校根据开发区招生政策,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家长持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学校经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名者,应及时向对应小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经教育局批准后予以补报。
(二)我校按划定的片区进行招生,如遇片区内适龄儿童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等问题,我校会及时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协调。
(三)报名时间及提交的材料
1.具有我校施教片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材料:
(1)户籍簿: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须相一致)。
(2)医疗机构出具的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证明原件。
(3)购房落户的,提供施教区内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三选一:①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②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贷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备案证明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2.员工子女
报名时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
报名材料:
(1)户籍簿: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须相一致)。
(2)医疗机构出具的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证明原件。
(3)已在开发区购买商品住宅的,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三选一:①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②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贷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备案证明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未在开发区购买商品住宅的,提供能够体现单位地址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适龄儿童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父(母)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社保缴交明细。公办学校正式职工由开发区教育局查证。社保缴交不足一年的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的,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小型企业高管子女
报名时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
报名材料:
(1)户籍簿: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须相一致)。
(2)医疗机构出具的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证明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在开发区纳税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中型企业高管、小型企业创办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任职通知》,其中中型企业高管由开发区经发局确认,小型企业创办人根据《营业执照》确认)。
(6)开发区经发局确认所在企业为开发区重点扶持的中小型企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适龄儿童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8)适龄儿童父(母)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社保缴交明细。
4.信息产业园人才子女
报名时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
报名材料:
(1)户籍簿: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须相一致)。
(2)医疗机构出具的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证明原件。
(3)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人事劳动局评审认定学生父(母)为“信息产业园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父(母)所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社保缴交明细。
5.随迁子女
按《积分入学办法》执行。时间安排如下:
(1)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外来务工人员向学校提交积分所需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2)审核材料、核算积分。7月1日至7月21日,教育局组织学校审核随迁子女家长提交的材料,并核算积分。
(3)公示积分。7月22日至7月26日,在我校校门口处及公众号上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入学积分。学生家长如对积分工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或教育局反映,不再受理。
(4)公布学位和招生名单。7月31日前,各校公布招收非开发区常住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名额,根据积分排序位次,确定和公布招收名单。
六、相关要求及事宜
(一)报名准备材料
1.户籍材料复印要求:A4纸,正面上面印户主页,下面印儿童页;背面上面父亲页,下面母亲页。
2.预防接种证明:家长务必在6月中上旬到开发区医院开好预防接种证明,避免临近报名时间过于拥挤耽误入学手续办理。
3.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申请加分的需提升乡镇以上的证明,证明材料要原件加盖公章。
(二)为严肃招生行为,家长须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入学及就读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严禁已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在开发区报名,否则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从2020年秋季招生起,凭开发区户口申请就读小学的,其户籍登记地址的同一套住宅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开发区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学生家长的多子女家庭除外)。
(五)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
1.转入的学生户籍须为开发区户籍,同时符合“两一致”原则。
2.我校今年秋季各年级各班已满额,不再接收转学生。家长可持户籍、房产证明材料于6月30日上午到我校教导处填写“跨片区调剂表”,再交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该年级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入学。
3.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一年级上学期以及六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咨询电话:0596-6856603
附件:
1.漳州开发区2019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办法(试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证明材料说明
3.对开发区财政贡献较大企业评价标准
漳州南太武实验小学
2019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