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了解,拟拍卖三宗土地总面积7.5687公顷,其中,2019P05及2019P07均为商住用地,2019P06位商服用地。
日前,漳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龙海市将推出2019P05、2019P06、2019P07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且已获漳州市政府批准。据了解,拟拍卖三宗土地总面积7.5687公顷,其中,2019P05及2019P07均为商住用地,2019P06位商服用地。具体方案如下: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19P05-2019P07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龙海市2019P05-2019P07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19〕29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2019P05-2019P07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方案。拟拍卖三宗土地总面积7.5687公顷,其中:2019P05地块土地面积3.2058
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宗地使用龙海市人民政府以龙政地
〔2019〕16号文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3.2058公顷;2019P06地块土地面积2.0292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
业为主,兼营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等),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7〕849号文批准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1766公顷,使用龙
海市人民政府以龙政地〔2019〕34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016公顷、龙政地〔2019〕35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1.4226公顷、龙政地〔2018〕11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4140公顷;2019P07地块土地面积2.3337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60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
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1640公顷,使用龙海市人民政府以龙政地〔2019〕17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6193公顷、龙政地
〔2019〕24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0118公顷、龙政地〔2019〕25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0200公顷、龙政地
〔2017〕6号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5186公顷。
你市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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