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了龙文区蓝田镇圳头村拆迁安置用地(安鸿置富)3#楼设计方案的调整(漳自然资发【2019】79号),将原3#、4#楼合并为一栋3#楼。
因拆迁安置户认为原3#楼坐落东西向及户型面积不理想居住,建设单位考虑到被拆迁安置群众的诉求,申请更改原来设计方案。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了龙文区蓝田镇圳头村拆迁安置用地(安鸿置富)3#楼设计方案的调整(漳自然资发【2019】79号),将原3#、4#楼合并为一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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