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征求意见 | 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租房新政来了!
近日,住建部发布通知
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
重点是什么?
跟着小编一起来“画重点”!
1、 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2、 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3、合同期满或解除,承租人应及时腾退租赁住房,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
5、中介人员不得无证上岗。
另外,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七条提到,出租人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的,可罚款50万元。
据了解,条例包括总则、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扶持措施、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8章,共66条,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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