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8日,漳州市人民政府一口气批复了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据悉,此次即将公开出让的10宗地合计超455亩,地块分别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常山开发区、平和县、东山县、华安县……具体情况,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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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漳州市人民政府一口气批复了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据悉,此次即将公开出让的10宗地合计超455亩,地块分别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常山开发区、平和县、东山县、华安县……具体情况,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云霄
云霄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云霄县2020年第八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云政综〔2020〕1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云霄县2020年第八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云2020P02,土地面积6.087224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宗地使用云霄县人民政府以云政综〔2018〕137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
常山开发区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常山开发区2020年第七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20〕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常山开发区2020年第七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常2020P15,土地面积2.3333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店面),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23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常山开发区2020年第六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20〕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常山开发区2020年第六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土地五宗,土地总面积9.1515公顷,其中常2020G11号地块面积3.5146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29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常2020G12号地块面积0.5207公顷(其中地块一面积0.4930公顷,地块二面积0.0012公顷,地块三0.0265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19〕100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常2020G13号地块面积5.1162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食品制造业),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4〕27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4.2836公顷,闽政地〔2015〕10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8326公顷。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平和
平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平和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地〔2020〕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平和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平2020P02,土地面积3.8577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超市),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0〕98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3039公顷,平和县人民政府以平政地〔2020〕34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5538公顷。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东山
东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东山县2020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20〕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东山县2020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东2020P09,土地面积6.7358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餐饮用地(饭店、饭馆)、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旅馆用地(旅馆、酒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宗地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18〕8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4.9333公顷、东政地〔2018〕49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8025公顷。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华安
华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华安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华政地〔202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华安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华2020P01,土地面积2.2067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宗地使用华安县人民政府以华政复〔2017〕4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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