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购房人在漳州高新区所购房屋(住宅、店铺、车位、办公用房、商场等)的任何购房资金(包括定金、订金、预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追加的首付款等)都应由购房人直接转入由我局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广大商品房购房人:
为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购房款被挪用,杜绝工程无法建成交房,确保购房人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我局温馨提醒:
购房人在我区所购房屋(住宅、店铺、车位、办公用房、商场等)的任何购房资金(包括定金、订金、预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追加的首付款等)都应由购房人直接转入由我局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可在我区官网上查询(网址://gxq.zhangzhou.gov.cn/cms/html/zzgxkfq/2021-08-09/664751848.html),售楼现场也有公布。除以上监管账户,开发商任何要求购房人转入其它账户都属违规行为,购房人应予以拒绝,并应核实微信转账、POS机刷卡等的账号。
广大购房人如发现前述有关违规现象的,除拒绝付款外,应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596-6628979)。
漳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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