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期限24个月!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批复开建!
来源:漳州市发改委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碧湖水质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上报《关于批复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碧湖水质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漳碧湖〔2022〕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5号)、漳投概审〔2022〕168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209-350600-04-01-468650),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碧湖生态园。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龙文区碧湖生态园内,九龙大道以东、建元东路以南、浦头港以西、江滨路以北的围合区域。主要针对浦头港以西的西湖湖区进行水质提升综合改造,水体面积范围255亩(含湿地空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6020.5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114.0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9.8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86.6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纳入碧湖生态园项目资金盘。
本投资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15〕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强化海绵城市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十二、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附件: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碧湖水质提升投资概算审批表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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