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漳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化建设
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州圆山开发有限公司: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漳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化建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以漳发改审〔2022〕65号批复该项目建议书,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211-350600-04-01-916978),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圆山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包括25处零星海绵绿地改造项目、33个绿地提升项目、20个公建单位海绵化改造项目、9个城市道路绿化带海绵化改造项目、2个城市道路人行道海绵改造项目、6个水系整治海绵化建设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9059.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91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07.0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336.14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从后续海绵专项补助资金列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有关规定执行。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来源:漳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