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漳州站官方实播台>  正文

手机看新闻

约462亩!漳州市区又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出炉!

漳州站官方实播台2023-05-10 00:47:55来自福建省

近日,龙文区政府网发布《漳州市龙文区 2021 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闽南老家片区)》。

据该方案显示,为落实漳州市委市政府产业部署、推动服务业优化升级,加快“产、城、人、文、旅”融合发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漳州市龙文区政府积极引进闽南老家项目,它将开启龙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的篇章,对打造“花样漳州、活力龙文”旅游品牌、传承闽南文化、带动龙文北部片区开发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也必将进一步提升龙文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更多的企业来龙文投资兴业。

为了保障漳州市龙文区闽南老家项目顺利进展,集约节约土地利用,降低土地开发成本,促进合理的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漳州市龙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漳州市龙文区北部,具体范围为:西至直港、北至金星东路、东至九十九湾、南至物流城路,总面积为30.7886 公顷(约461.83亩)。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涉及漳州市龙文区朝阳街道,共 1 个街道,流岗村(含流岗农场)、1 个村,涉及 2 个国有单位(国有公路、国有河流),不涉及省级和3国家级开发区。(具体见附表 1 和附图 1)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30.7886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 5.4067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17.56%;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21.4727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74%;未利用地面积约为3.909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70%。(具体见附表 1 和附图 2)

(三)基础设施条件 

1、道路交通片区距漳州老城区直线距离 5 公里,是漳州市的北门户,现状可通过物流城路与龙江北路与外围进行连接,向东可通过漳州北高速互通连接漳龙高速去往厦门、龙岩等,向西可通过规划金星路、物流城路西段与金峰开发区相连。与厦门机场的直线距离仅 54 公里,区域及周边对外交通发达,区位可达性好。片区南侧物流城路(孚美路以东路段)为现状道路;金星东路(联六线至圣王大道段)已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物流城路(孚美路至直港段)已办理施工许可证,龙江北路(物流城路-金星东路)已完成施工图阶段。

2、市政设施(略)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分析 为加快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的要求,龙文区积极谋划科教文卫体等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规划提升后将完善本次土地成片开发范围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教育设施:现状依托于距离开发范围 2 公里,九龙大道北侧的朝阳中学(初中 36班、高中 42 班)和龙文实验小学(60 班),提升后将在距开发范围西南侧约 400米,益民路西侧新建一处 24 班陈淳小学与陈淳中学(初中 21 班,高中 27 班),在距离开发范围 1.2 公里,后店路南侧新建一处 36 班朝阳小学医疗卫生设施:在成片开发范围内新建一处朝阳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在距离开发范围 2.5 公里,九龙大道北侧规划一处 300 床的龙文区综合医院;

社会福利设施:在开发范围西侧规划一处龙文区养护院,在距离开发范围 2 公里,后店路北侧规划一处朝阳街道养老院;

文化体育设施:在开发范围内规划一处体育用地。通过统筹协调,同步推进重点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朝阳片区精细化管理,保障重要项目的规划建设。

4、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批复后 3 年(批复后第一年至第三年)。

四、必要性和科学合理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传承闽南文脉,践行文化强国

闽南老家项目以闽南文化为核心,通过文化溯源,发掘传承漳州文化根脉,将闽南文化与旅游休闲业态高度融合,打造闽南文化的汇集地、两岸文化统一的示范地、国际闽南文化旅游目的地。对片区进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助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文化传承发展。

2、利于塑造品牌,带动区域经济增长 

闽南老家项目将开启龙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的篇章,对打造“花样漳州、活力龙文”旅游品牌、传承闽南文化、带动龙文北部片区开发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也必将进一步提升龙文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更多的企业来龙文投资兴业。

3、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推动产业发展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0 年增补省重点项目的通知》(闽发改重综〔2020〕598 号)文件内容,“闽南老家”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被列为第 126 项省重点建设项目,为了保障省重点项目落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亟需编制本次土地成片开发方案,保障漳州市龙文区闽南老家项目的顺利进展。

4、完善区域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地块”的开发为契机,推动完善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与幸福指数。

五、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 30.7886 公顷,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用地面积 18.1761 公顷,实现闽南老家配套住宅与商业功能;体育用地面积0.9788 公顷,实现体育健身功能;公园绿地面积 2.6725 公顷,实现净化空气,生态防护功能;城镇道路用地面积 0.6964 公顷,实现完善片区交通系统及市政基础设施敷设功能;河流水面面积 2.4672 公顷,实现片区排水功能。公益性用地包含体育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河流水面等,合计12.6125 公顷,占用地面积的 40.96%,符合自然资规[2020]5 号文规定。

六、拟建项目及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面积 30.7886 公顷,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 7.5448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 年内实施完毕。其中:批复后第一年实施面积 2.6333 公顷、完成比例 34.90%,批复后第二年实施面积2.9602 公顷、完成比例 39.24%,批复后第三年实施面积 1.9513 公顷、完成比例25.86%。具体见附表 3、附表 4。

八、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本次成片开发建设主要为闽南老家文旅项目,以重点项目为契机,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发展,规划居住地块容积率 1.4,建筑密度 42%,通过合理确定出让土地宗地规模、强化用地合同管理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高现有村庄用地与农用地的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40亿元,亩均投资 200 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地均收入可有效提高,相较现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均收入有较大差别,土地利用效益较好。

(二)经济效益评估 

通过闽南老家片区土地成片开发,将推动服务业优化升级,加快“产、城、人”融合发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龙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的篇章。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为 0.56 万人提供生活居住服务,同时配套建设约 4.8万平方米的餐饮、娱乐、休闲等功能的商业用房,将辐射带动周边旅游、度假、餐饮、住宿、康养、休闲等上下游及关联产业发展,预计可带来一次性税收约 6300万元,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社会效益评估 

通过本次土地成片开发,将进一步完善闽南老家及其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本方案规划 18.1761 公顷居住用地,预计可容纳人口 5600 人。片区的商业餐饮、娱乐休闲、城市管理等将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预计新增就业岗位1000 个,有利于激活当地经济市场,带动农村闲散劳动力就业,从而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项目建成后,漳州将新增一处闽南文化展示窗口,将促进闽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市区居民将增加一个观赏、体验、游玩、感受闽南文化的旅游目的地,有利于提升居民文化休闲品质,增加生活乐趣。

(四)生态效益评估 

通过深入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确保土地成片开发片区“气质”“水质”“土质”稳定达标。本方案的实施满足规划所在区域的环境要求,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方案规划公园绿地等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用地面积为 30.2282 公顷,方案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九十九湾、西洋溪(直港)、水系景观环境,形成独特水环境景观。

成片开发范围内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市环卫系统统一收运和处理,方案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运营期污水两个方面。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针对工地生活污水治理措施是将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施工场地内的移动式旱厕统一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产生废水主要来自机械冲刷、楼面及墙面冲刷、材料的洗刷及基基础排出泥浆等,这部分污水可做沉淀处理,上清液可回用,但机械保养冲洗水、含油污水要经相应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随意排放。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居民生活污水和商业污水与城市污水管相连接。方案实施满足规划所在区域的环境要求,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本方案涉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符合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龙文区人民政府在后续的土地利用开发、规划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满足周边及下游环境质量和安全要求。

来源:综合龙文区政府网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