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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补贴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发布购房补贴新政!

漳州站官方实播台2023-05-17 23:07:54来自福建省

为稳房价、惠民生,漳州台商投资区于2022年7月28日出台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收到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4月25日,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延续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购房补贴范围,对购买台商区辖区内新建商品房、二手住房、“卖旧买新”改善住房以及人才购房实施新一轮购房补贴。

为抓好购房补贴新政落实,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财政局迅速制定出台《漳州台商投资区购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对补贴范围、补贴时间、受理时限、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

01

5月15日,台商区开始受理新一轮购房补贴业务,当天共受理购房补贴申请80件。台商区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作为,耐心引导群众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并安排专人解答疑问,引导办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02

台商区房产交易中心还深入房地产项目售楼部、房产中介机构等,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确保宣传宣讲到位、政策指导到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购房补贴政策影响面和受益面。

那么,如何申请购房补贴呢?

一起来看看~

补贴范围01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对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购房人属漳州户籍的,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购房人属非漳州户籍的,每套按成交合同金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02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给予购买漳州台商投资区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缴纳的地方级交易负担(含契税和登记费)予以全额补贴支持。

03“卖旧买新”改善住房补贴

改善住房需求而“卖旧买新”的,二手房卖方出售漳州市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

04人才购房补贴

对在漳州市就业且在漳州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高3万元/套的学历(职称)购房补贴,购房人(家庭)符合多条标准的,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购房补贴时限01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

2022 年 6月 17日(含)起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可申请补贴。

02购买二手住房补贴

2023 年1 月 1 日(含)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的,可申请补贴。

03“卖旧买新”补贴

2023 年1 月 1 日(含)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后,新建商品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可申请补贴。

04人才购房补贴

2023 年1 月 1 日(含)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首套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的,可申请补贴。

购房补贴受理时限

受理购房补贴时限为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 2024年2月29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一)受理单位: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台商投资区分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96-6788769)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由购房人提出申请,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共同申请。

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漳州籍人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2.购买二手住房: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人缴纳的地方级交易负担费用凭证原件,即买方契税证明和不动产转移登记费发票。

3.出售二手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卖旧买新”):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3)出售二手房属中心城区外的,需提供出售二手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证明(明确出售房屋坐落、原权利人、转移登记时间等);

(4)由配偶或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

4.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全日制大学毕业证书或专技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供原件核对);

(3)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柜台打印的家庭不动产查询信息表原件;

(4)社保缴交记录(连续缴交6个月,且当前必须在缴)。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骗(套)取购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已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

文稿来源: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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