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漳州市存量房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漳州市于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规要求中心城区的存量房交易从2023年10月20日起,必须先进行房源核验。交易双方自主成交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登录“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对交易房屋进行核验。通过这项核验并发布的交易房源,可以获得房源核验码和二维码。此外,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交易将先行开展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以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漳州市还对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进行了新修订,并加强了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理。这些新规将进一步规范漳州市的存量房交易市场,提升服务质量,保护市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