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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来临 房天下携手周律师为您支招购房纠纷问题

房天下  2014-03-14 11:15

[摘要] 过去一年里,我们房天下对购房者消费满意度的调查显示,有超过八成的网友曾在购房消费中遇到过纠纷,在315来临之际,就消费者自身权益如何维护,我们非常高兴的采访到了江苏盛祥律师事务所的周晓明律师,让专家为我们做出专业性的解答,保护好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者按:所谓“安居”才能“乐业”,从决定买房到乔迁新居,购房者要经历看房、买房、贷款,装修,物业等十几个环节。买房贷款时,会遇到怎样的困惑?交房验房时,有没有遇到不知如何解决的时候?住房后,与物业之间又存在哪些矛盾?

过去一年里,我们房天下对购房者消费满意度的调查显示,有超过八成的网友曾在购房消费中遇到过纠纷,在315来临之际,就消费者自身权益如何维护,我们非常高兴的采访到了江苏盛祥律师事务所周晓明律师,让专家为我们做出专业性的解答,保护好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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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祥律师事务所周晓明律师)

房天下:在您日常工作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问题,主要出现在哪些方面?

周律师:一、关于购房面积的纠纷

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经常就实际房屋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合同中涉及面积的条款搞清楚后再签订合同。

关于面积误差问题,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存在一定范围(如3%)内的误差,不视为卖方违约,但双方应按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单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若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一定范围(如3%)应视为卖方违约,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关于房屋迟延交付的纠纷

开发商经常会因为各种情况,而迟延交付房屋,这时就需要购房者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三、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纠纷

与房屋面积纠纷相比,房屋质量纠纷在认定卖方违约责任上较为明晰一些。目前国家对《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各项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购房者必要时可请验房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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