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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车位销售新规初见成效,释放万余个存量车位

漳州站官方实播台2025-01-23 18:38:09来自福建省

在国家一系列楼市政策红利释放的关键期,漳州市从满足市场需求和促进经济稳步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漳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漳州市车位(车库)销售实施细则》等,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销售管理,有效盘活未售存量车位,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积极拉动车位消费意愿,着力提振市场信心。截至目前,芗城、龙文两区共有25个符合条件的开发项目已在闽南日报登报并在项目现场等发布剩余车位再销售通告,合计盘活可售车位11654个,另有7个项目正在核实并准备在主流媒体进行通告。

政策回顾

2024年5月,根据《漳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市住建局制定出台《漳州市车位(车库)销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车位(车库)的销售及备案等工作。

根据《若干措施》和《实施细则》,建设单位销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建筑区划内业主需求。建筑区划内所有房屋完成首次登记后,在扣除按照规划配置比例计算的未销售房屋预留可售车位数量后仍有剩余可销售的,经建设单位在房地产项目现场、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业主群及主流媒体等媒介通告60日后,可向建筑区划内业主出售剩余车位。业主可按房屋不同用途再购买需要的车位,分别为:住宅每套不超过4个(含房屋完成首次登记前已购买车位数量),非住宅不超过按产权面积对应规划配置比例计算车位数量的4倍(含房屋完成首次登记前已购买车位数量)。

政策利好

车位销售管理新规的实施,不仅惠及广大居民,同时带动了商品住宅小区内未售停车位销售去化,有助于加快开发企业资金回笼,缓解开发企业经营压力,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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