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市住建局等4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实施了“认房不认贷”政策。根据这一政策,购买商品住房时,只要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没有住房,不论之前是否使用过贷款购房,银行将按首套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一政策降低了购房成本,包括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市场人士表示,这一政策有利于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释放,提升了市场活跃度。根据新政策,居民可以省下数十万甚至数百万人民币的购房成本。此外,购房者还可以享受到税费优惠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总的来说,这一新政策有助于推动漳州市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同时促进了刚需和改善性购房者的积极入市。